(一)时间安排 1.报名与录取:本院为季度招生,全年接受报名,教学办公室通过电子邮箱向进修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到时间:每年1月、4月、7月、9月月初。确切时间以进修通知书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无重大医疗事故,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 2.临床科室进修学员:要求具有医学本科(西医,进修中医科除外)及以上学历,县级以上医院的高年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临床医师执业证书。进修时间以接受科室要求为准(临床各科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护理进修学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原则上进修期限为三个月及以上。 4.医技科室进修学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与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原则上不接受本市进修学员(医联体除外)。特殊情况另议,由进修科室评估后确定。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下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因通过邮件联系,注意保证邮箱填写准确及使用常用邮箱),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单位盖章同意后,请尽快邮寄至(请用顺丰快递寄送):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55号上海市儿童医院科教楼605室教学办公室丁老师收,电话:021-52976577,邮编200062。 填表说明: ①必须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字迹工整,清晰易辨,字迹潦草不清者概不受理。 ②选送单位应对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③进修科别、进修起止时间必须填写明确,要求详细、具体。 ④提供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复印件请将有姓名、有照片和有执业证编码的页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录取流程 报名申请→教学办公室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及《进修人员须知》邮件后,尽快将《回执》扫描件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如2周内未及时回复,本次进修申请视作放弃处理,请予配合! 注意:进修三个月及以上者,进修结束经考核合格发放《进修结业证书》;进修三个月以下者,发放进修证明。
教学办公室 2018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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