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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须知
上海市儿童医院临床试验纸质源文件受控管理工作须知
发布日期:2025-02-07发布人:

(一)责任划分

申办方是纸质源文件受控管理的责任主体,研究者对纸质源文件负有直接责任,临床试验机构负责资料管理和质量促进的责任。

(二)受控文件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由研究者/受试者书写的纸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情同意书、筛选入选表、有效性数据、安全性数据、记录安全性信息的受试者日记卡、试验药物交接/发放/回收记录、样本管理等文件/表格,但医院病历系统中未体现/记录,或病案室不能存档的记录纸或记录本。

(三)文件受控流程

1.        项目筛选入组前,申办方/CRO应对项目文件的受控情况进行检查,经PI确认后,应向机构办提出临床试验重点文件受控申请(附件)。

2.        机构管理人员对申请受控文件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确认。

3.        项目启动会后,机构管理人员对需要受控的相关文件进行受控盖章。独立页面在每页盖章;多页或胶装文件在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盖章结束后机构管理人员登记填写临床试验受控文件发放、回收、销毁记录表(附件)。所有人不得随意替换或销毁受控文件。

4.        项目结束后,CRA/CRC负责将剩余的受控文件回收,递交至机构办进行销毁,并填写临床试验受控文件发放、回收、销毁记录表(附件)。

5.        试验过程汇总,如涉及新增受控文件种类的,需再次提交临床试验中重点文件受控申请,并按上述流程进行受控管理。如受控文件仅增加文件份数的,应按上述流程进行受控盖章和登记;如受控文件涉及版本更新,应重新进行受控管理申请,确保使用的试验文件的版本为最新版,同时应回收、销毁剩余未使用过的旧版本受控文件,并填写临床试验受控文件发放、回收、销毁记录表,避免其出现在后续的临床试验过程中。

6.        结题归档时,归档资料中需保留临床试验受控文件发放、回收、销毁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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