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医院学科建设规划 一、总则 学科建设是医院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增强医院综合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因此,通过对我院现有学科从医疗服务、科研能力、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进而对医院学科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并制定下一步各学科建设计划,对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学科建设目标 1、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医疗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的诊疗疑难、危重疾病能力以及掌握疾病诊治关键技术并能进行技术创新的重点和优势学科。 2、提高学科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在技术上加快创新,开展高起点的科学研究与转化医学应用研究,明确方向,重点突破,使科研能力的提高与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相互促进,力争取得标志性的学术成果,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3、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形成一批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较高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学科队伍,推动医院学术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学科建设框架 根据对医院学科发展方向、亚专科建设、科研水平、教学水平、人才梯队、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评估情况,将全院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院级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及培育学科五种类型,建设内容包括学科发展方向、科研水平、教学水平、人才梯队、科室管理等方面,各学科根据其具体特点有重点地进行规划建设,促进医院学科整体发展。 四、各类学科准入标准 1.国家级重点学科 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2.院级重点学科 (1)学术水平 学科总体医疗水平达到上海市同级医疗卫生行业乃至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有明确可行的学科发展方向,学科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有望经规划建设后达到国家临床重点学科水平。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为博导,在全国或上海市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学术地位;学科队伍年龄、职称、学历结构较为合理,学科队伍有具备博士学位人员,学科骨干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科研水平 近三年内本学科作为第一单位承担过上海市科委及以上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过SCI论文。 (4)教学水平 师资力量强,具备进行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本科生带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能力。 3.优势学科 (1)学术水平 学科总体医疗水平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传统优势,达到上海市同级医疗卫生行业的先进水平;有明确可行的学科发展方向,学科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为硕导,学科带头人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学术地位,有能力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经三年建设能够培养出一批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梯队,学科队伍有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人员,学科骨干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有望经三年建设后学科带头人获得博士导师资格。 (3)科研水平 近三年内本学科作为第一单位承担过局级以上科研项目。 (4)教学水平 师资力量较强,具备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本科生带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 4.特色学科 (1)学术水平 学科在某些疾病的诊治或新技术的开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医疗特色,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有望经建设后在某些疾病的诊治或新技术的开展方面树立学科的品牌效应。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有能力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经三年建设能够培养出一批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梯队。 (3)科研水平 学科有一定的科研基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承担过科研课题研究。 (4)教学水平 临床科室具备本科生带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能力。 5.培育学科 (1)学术水平 学科在某些疾病的诊治或新技术的开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医疗特色,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有望经建设后在某些疾病的诊治或新技术的开展方面树立学科的品牌效应。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能力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经三年建设能够培养出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 (3)科研水平 学科有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 (4)教学水平 临床科室具备一定的带教能力。 五、各类学科考核基本指标 学科建设周期为三年,各类学科需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在医院基本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制定出个性化的发展目标。各学科建设周期结束后基本考核指标如下(各项科研考核指标均需以我院为第一承担单位): 1、国家级重点学科 (1)学术水平 国家级重点学科是学科发展的标杆,在医院学科整体发展中要起到龙头作用,根据我院科研与临床学科的特点,分别制定基本考核指标如下: 遗传所:学科地位保持国内领先水平。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验收。 重症医学:学科地位保持国内领先水平,至少有一个研究领域的成果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每年应有效开展1项以上临床医疗新技术或特色技术,各项医疗考核指标居全国同级同类医院前列。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验收。 (2)梯队建设 遗传所:进一步完善后备梯队结构。 重症医学:学科带头人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任全国学术团体专业组副组长以上职位,后备梯队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完善。 (3)科研水平 遗传所:获国家级课题立项资助5项以上,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项1项以上,发表SCI论文每年6篇以上,影响因子累计15分以上。 重症医学:获国家级课题立项资助1项以上,市科委课题2项以上;至少获不低于上海医学奖的科技成果奖项1项;三年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IF累计不低于10分;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每年在国内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人均1.5篇以上。 (4)教学水平 遗传所:每年博士生毕业人数不少于2名,建设周期内争取获得全国优博论文。 重症医学: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均不少于1名,培养研究生3名以上,完成各项带教任务,评教结果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2.院级重点学科 (1)学术水平 院级重点学科是医院的品牌,在医院学科发展中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科要凝练出具有发展前景的研究方向,每年应有效开展1项以上临床医疗新技术或特色技术,各项医疗考核指标位于上海市同级同类医院前列,并进一步发展成为国家级或上海市重点学科。举办1次全国性的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在全国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任全国学术团体专业组副组长以上职位;后备梯队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完善,培养出后备博导。 (3)科研水平 获国家级课题立项资助至少2项,市科委课题2项以上;三年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每年在国内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人均1.5篇以上。 (4)教学水平 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均不少于1名;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完成各项带教任务,评教结果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3.优势学科 (1)学术水平 优势学科是医院学术知名度的重要窗口,是医院发展的中坚力量,优势学科要进一步凝练出具有发展前景的研究方向,每年应有效开展1项以上临床医疗新技术或特色技术,各项医疗考核指标居上海市同级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并发展为医院重点学科。举办1次全国性的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为博导,在全国或上海市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任上海市学术团体专业组副组长以上职位;后备梯队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完善。 (3)科研水平 获国家级课题立项资助至少1项,市科委课题2项以上;三年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每年在国内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人均1篇以上。 (4)教学水平 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均不少于1名;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完成各项带教任务,评教结果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4.特色学科 (1)学术水平 特色发展是学科建设的关键。特色学科应充分发挥学科传统优势,至少有1个以上病种的诊治水平或1个以上研究方向在上海市乃至全国达到领先水平,并成为医院的品牌。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为硕导,在上海市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培养出一批学历、职称、年龄结构较完善的人才队伍。 (3)科研水平 获市科委课题1项以上,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包括适宜技术推广项目)2项以上;三年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每年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人均1篇以上。 (4)教学水平 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1名;完成各项带教任务。 5.培育学科 (1)学术水平 培育学科是提升医院学科整体水平的关键。培育学科应充分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凝练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研究方向,至少有1个以上病种的诊治水平或1个以上研究方向在上海市居于领先水平,形成医院的特色与优势,成为医院特色学科。 (2)梯队建设 学科带头人获得硕导,在上海市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培养出一批学历、职称、年龄结构较完善的人才队伍。 (3)科研水平 获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每年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人均1篇以上。 六、学科建设组织管理 1、学科发展方向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学科建设方案进行指导。 2、日常管理工作 科教部负责落实学科建设方案的按计划实施;了解学科建设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学科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根据各学科制定的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年度评估、项目考核和验收。 3、建设周期与资助额度 学科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每学科资助经费如下: 院级重点学科:20万元; 优势学科:10万元; 特色学科:5万元; 培育学科:2万元。 4、经费管理 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诊疗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开展,临床成果的推广应用,课题预研究,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活动,论文发表等。 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学科带头人在每年提出本年度预算计划,经科教部、财务部审核,并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申请及情况说明,经相关部门、分管院长批准后使用。 5、考核验收 各学科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学科建设目标(表格见附件)、实施方案及年度考核指标,经审核通过后即作为考核依据。 各学科按时提交年度建设报告及建设周期结束后的总结报告,由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暂缓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半年后进行补考核,考核合格者下拨经费,仍不合格者取消该学科建设资格。 建设周期结束时对各学科依据考核评估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对考核优秀的学科,可申报高一级别的学科类型并进入下一轮学科建设资助范围;对达不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学科,给予整改或取消各类型学科建设资格。 申报市级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原则上应从院级重点学科、优势学科中遴选。 6、起效日期 本规划自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上海市儿童医院学科建设名单 科教部 20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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