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医院,欢迎您到来! 志愿者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上海市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24发布人:
(一)、考核科目
1、公共科目考试:由上海市卫生局组织,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统一组织和实施。
2、日常考核:住院医师应将每天完成的培训内容如实填入《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带教医师定期审核后签字,作为住院医师出科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依据。
3、出科考核:住院医师按培训标准规定,完成每一科室轮转培训后,由本院相应学科的培训管理小组,按照培训考核要求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在《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中记录。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疗道德,工作作风,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病史质量、带教质量、临床能力、门急诊诊治病种、诊断性操作、手术名称和次数),轮转体会等。并经科室主任审核后签字认可。
4、年度考核: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重点考核住院医师该年度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和数量,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在《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中记录。
5、结业综合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结业综合考核办法。市医学会会同有关高等学校和培训医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平台,具体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
(二)、考核评估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参加住院医师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名单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2、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或结业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由住院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医院培训专家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
3、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递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经审查后,停止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