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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上海市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24发布人:
(一)、培训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管理,有效保障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特制定本办法。
(二)、培训对象
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以及外单位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已被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录,成为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三)、培训时间
1、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毕业研究生须经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
2、原学习或临床工作专业与现培训专业相同或部分相同的毕业研究生,培训医院应对其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根据临床能力测评结果决定其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
3、本科毕业生及原学习或临床工作专业与现培训专业不同的毕业研究生均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年。
4、通过临床能力测评的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生,可直接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年。
5、通过临床能力测评的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生,可直接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年或第三年。
6、未通过临床能力测评的毕业研究生,均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年。
(四)、培训内容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
2、职业道德: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3、综合科目: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循证医学、临床思维、人际沟通、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临床科研方法、专业外文阅读能力以及教学能力培养。使其具备全面、综合的职业素质。
4、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培训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培养其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5、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病历书写以及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等临床知识和技能。使其具备较强临床思维能力,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一些疑难病症。
按照卫生部培训大纲以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接受临床实践技能训练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点。
(五)、培训要求
1、医学理论:通过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自学和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讲座和学术活动,指定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与专业相关的书刊,学习本学科专业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巩固本学科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2、临床专业技能:通过带教医师的临床带教,使其基本掌握轮转科室的基本诊断、治疗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危重病人的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带教实习生等技能。
3、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由轮转科室指定阅读、笔译与专业相关的文章1-2篇,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印刷字符以上。
4、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工作在带教医师指导下,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文献综述一篇。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