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领衔开展科技工作,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将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13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申请者年龄应截至2016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6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1)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5、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强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由交大医学院统一报送上海市科委,各医院先将申报材料上交医学院,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根据可申报项目数额择优上报。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于2015年10月21日(周三)前报送科教部,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文彬 联系电话:52976255(院内:60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