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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上海市儿童医院北京西路院区餐饮服务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0发布人:

 

日期: 2023年6月20日
招标编号: 0811-DSITC230978
1、上海市儿童医院已落实一笔资金,用于支付上海市儿童医院北京西路院区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的费用。
2、项目基本信息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儿童医院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服务前来投标。
上海市儿童医院北京西路院区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的实施地点:上海市儿童医院
项目服务期限:3年
(合同一年一签,经甲乙双方协商无异议,进行续签)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全套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
或完税凭证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
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9)评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存在行政处罚款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记录、存在
相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
京时间)选择下列方式(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 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存在行政处罚款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记录、存在相
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记录。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zhaobiao@dongsong-cn.com),并将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如需邮寄纸
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4)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账号(人民币):0763634292323474
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人民币91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23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
楼会议室。并于2023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0:0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
会。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儿童医院
地址:上海市泸定路355号
邮编:200000
联系人:徐丽军
电话: 021-52974032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200002
联系人:史倩倩、熊子杰
电话:021-63230480转8607、8619
传真:021-63299235
7、资格标准:
(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全套财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
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4)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
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5) 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8)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9) 评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存在行政处罚款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记录、存在
相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上(1)-(9)项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目录中需标明具体页码)并逐页小签,提供不全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上海市儿童医院北京西路院区餐饮服务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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