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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上海市儿童医院委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5发布人:

上海市儿童医院(以下称“采购人”)拟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名称:委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在上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已完成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和商务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备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上备案证明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 8 月22日13:00;

(1)地点:中国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泸定路355号503会议室

5.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泸定路355号

联系人:许明磊              电话:021-52976220


详情请见附件。

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文件-儿童医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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