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邀请
日期:2022年6 月14 日
一、项目概况:
1.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后3年内
2. 服务地点:上海市儿童医院
3. 邀请采购供应商: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4. 单一来源理由:上海市儿童医院高热量整蛋白全营养配方奶粉采购项目要求该配方奶粉为原装原罐进口,能量≥1919KJ/100g,渗透压≥460mOsm/L。适用年龄:一岁以上儿童。经市场调研,仅雅培小安素配方奶粉符合要求,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为该奶粉采购项目唯一代理商,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服务期3年。
二、建设目标与要求:
1. 医院情况:
上海市儿童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前身是由我国著名儿科专家富文寿及现代儿童营养学创始人苏祖斐等前辈于1937年创办的上海难童医院,1953年更名为上海市儿童医院,2003年成为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 服务内容概要:
2.1.本次需求的目标是采购高热量整蛋白全营养配方奶粉。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除了提供报价外,如对招标方提出的产品、技术要求与规格等有其它建议,可另附建议书,与投标文件一同报给招标方。
3.2.投标人提出采购整体报价后,所发生的任何涉及该项目的不合理、不完整的问题,均由投标人免费负责解决。
3.3.招标方有权充分参与数据收集、数据完善等各项工作。
3.4.投标人应该负责在项目完成时将该项目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招标方。
3.5.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集成要求:
3.5.1.投标人应制定实施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5.2.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方的总体需求,对招标文件所提的方案行进补充,使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更加适合招标方的实际需求。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项目周期内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7.投标人在招标中,发生侵犯任何专利权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影响招标人的利益,由此使招标方蒙受索赔、诉讼、赔偿等的费用和支出,均由投标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应商需提供以上产品的产品合格证、食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当年检验报告;如为进口食品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2. 以上产品送达医院后剩余的保质期不得短于1年
4.3. 原装原罐进口
★4.4. 能量≥1919KJ/100g,渗透压≥460mOsm/L
4.5. 适用年龄:一岁以上儿童
5. 其他要求
5.1.供应商需明确公司长期供货基地或上级供货商所在地(提供相关证明),并就本采购项目拟制定服务方案,包括进度安排、运输方案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5.2. 配方营养成分需经过临床营养科专业审核方可使用,符合临床使用标准
5.3.售后服务响应
5.3.1产品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起,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产品
5.3.2提供终身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定期回访
5.3.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紧急需求24小时内、一般需求48小时内到场处理
5.3.4承诺提供足够的备货适应医院的需求,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产生的售后服务和退货服务均为免费
5.3.5根据医院要求进行供货及配送
5.3.6补货需在48小时以内送达,如遇断货或停产,需及时与院方沟通
5.3.7如因奶粉质量等问题导致病人投诉,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
★5.4报价奶粉在上海其他三甲儿童专科医院或者妇幼专科医院有进院使用(以合同或发票证明为准)
★5.5产品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提供给其他上海其他三甲儿童专科医院或者妇幼专科医院采购价格(以合同或发票证明为准)
5.6原则上,成交产品报价在协议执行期间不予调整。若价格有变更,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生产厂商调价书,采购人进行市场调查后与成交单位进行价格商议。
5.7.保密与责任
投标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不得利用相关业务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等活动。
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投标方不得出于非法目的泄露招标方科研信息,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更不得转卖招标方的任何数据与信息。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要求立即删除、限期整改、暂停甚至终止合作,并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单一来源谈判时间、地点
2、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现场谈判时间:2022年6月28日 上午10:30,谈判地点:泸定路355号503会议室。届时受邀供应商需派代表出席协商会议,请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并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要求: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1.全套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2. 单一来源采购报价表、技术偏离表:excel版本,电子版请按照“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单一来源文件”命名,单一来源谈判结束后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邮箱(zhouswshenwei@shchildren.com.cn)。所有纸质版资料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骑缝公章,且非格式报价单、开口报价单均无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资料一律作为无效资料处理,不具备遴选资格。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通过甲方库房验收后开具发票,甲方于9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五、评审原则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以书面送达上海市儿童医院审计办,信封上请标明质疑、投诉字样。
(联系人:龚嫱 联系电话:021-62474880转73089)
联系人:周圣伟
邮箱:zhouswshenwei@shchildre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