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发布人 |
名称:上海市儿童医院 地址:泸定路355号 联系人:甘粒 电话:52976107 |
2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儿童医院钢制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
3 |
发布范围 |
泸定路院区、北京西路院区钢制办公设施长期供货商 |
4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5 |
报价有效期 |
180天 |
6 |
参选文件份数及格式要求 |
1) 正本的数量:一份;副本的数量:一份。 2)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都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发布人对由于参选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选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密封于档案袋内。 |
7 |
参选人资质 |
1) 参选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检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 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失信记录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8 |
服务期 |
三年 |
9 |
质量标准 |
钢制办公设施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 |
10 |
报价 |
报价时间:2021年7月9日下午13:30 报价地点:上海市儿童医院泸定路院区503会议室 |
11 |
参选 |
领取标书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 领取地点:上海市儿童医院泸定路院区保障部 |
12 |
参选报价 |
参选报价不得高于国家及地方相关收费标准、物价核准及相关规范标准。本次遴选单价总和不得高于0.93万元人民币,合同总价不得高于20万元人民币。 |
医院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各参选单位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参选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参选单位。严禁采用不正当方法了解参选信息或挤压其他当事人,或与医院相关人员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