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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管理
上海市儿童医院进修医师招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24发布人:
(一)、招生对象: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级以上医院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二)、招生时间:每年4月、10月各招一期。
(三)、管理办法
1、申请
(1)拟进修人员下载进修申请表,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经单位认可后,与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起寄出,我院收到进修申请后会登记入《进修医师名单》;
(2)收到邮寄或邮件《录取通知书》及其背面的《进修人员须知》扫描件的进修人员,须将《回执》及时寄回确认。
2、报到
(1)进修人员携:《录取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工作服(白大衣)来院报到;
(2)填写《进修专业征询》,制定培养计划,完善《进修医师名单》信息;
(3)填写《进修医师收款通知》到财务科缴纳相关费用;
(4)发放工作牌。后勤保障部办理就餐卡,卡内按医院职工待遇标准定期打入餐费。保卫科办理门禁卡。
(5)通知科主任、内科住院总、外科各专业主任接收。
3、离院:
(1)填写《进修医师离院日程安排》、《进修人员离院手续》、《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人员意见反馈表》;
(2)离院时,进修人员到保卫科、食堂、图书馆办理门禁卡、就餐卡和图书卡押金退还。
(3)上述事项完成后发放《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及《进修人员鉴定表》,本人领取或寄回本人单位。
 
 
2010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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