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 2013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了提高我院的医学教育科学研究水平,调动全院医学教育者从事医学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高质量的医学教育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医学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服务于各级职能部门和领导的科学决策,现决定组织申报“2013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凡本院系统内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等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 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院系作为项目承担或依托单位,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原则上均须申报者所在单位按批准经费予以1:1配套资助。 2、重点项目即重点招标课题,设选题8个(具体见附件1),经答辩评审批准立项。医学院予以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5-2万元人民币。重点项目须由申报者所在院系负责组织申报及支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协助组织实施,确实保障重点项目的成果的科学、可行性、有效性和指导性。 3、一般项目即自由申报课题。自主选题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十二五规划中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内容,具体可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一般项目若干项,医学院予以每项目资助金额5-8千元人民币。 4、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课题完成时间为近1年半,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包括两个月的结题验收时间。项目结题时,须向医学院提交一份与研究课题相应的医学院开展有关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同时,一般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一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两篇。 三、 申报具体工作要求 1、申报者所在院系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者原则上应有相应项目的研究基础,当年只能申报1项。 2、申报者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确保不发生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已立项本级课题未结题者,2013年不支持再次申报。 4、本项目申报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具体见附件3),请认真填写。 5、申报者须向医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原件。申报者所在院系对申请书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医学院推荐,医学院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6、本次项目交大医学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我院拟申报者请务必于6月19日之前将申报书发至科教部杨红荣邮箱。 7、 基金项目招标通知的解释权归医学院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3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教部 |